河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河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作者: 百科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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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您好,以下资料供参考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河北省离岗创业

河北省有在职公务员34万

河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要求:

第一,岗位要求。事业单位允许三种岗位相互间转岗,但前提必须是有岗位空缺,也就是说,工勤岗要转管理岗,首先管理岗要有岗位出缺,才能聘用到岗。这是转岗的前置条件。

第二,年龄要求。工勤转管理,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内,男性可放宽到50周岁,超过50周岁,一般不允许转岗。

第三,学历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岗或专技岗,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不限定全日制,允许提供在职学历。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很多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考核要求。工勤人员要想转管理岗或专技岗,在近三到五个年度的年度考核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且很多要求其中一年要满足优秀等次。

第五,任职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十级职员,一般要求在初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转管理九级,要求在中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八级,要求在高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七级,要求在技师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

考虑到身份管理的问题,原则上工勤岗位人员不能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说工勤人员转岗一般只能转到单位中层以下岗位,而不能进入领导班子。工勤人员转岗后可以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在岗超过十年,可以按相应的岗位待遇办理退休。但转岗不转身份,工勤人员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也因此,工勤人员转岗后有三个不能:

第一,不能直接转干部。要转干部必须参加过渡考试,或者重新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第二,不能进行参公登记。进行参公登记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第三,不能转公务员。连参公都不行,肯定无法直接转公务员。

河北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创新创业包括四种形式

《实施办法》明确,创新创业包括四种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从事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兼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辞去领导职务后再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创新创业。

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创新创业条件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河南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的相关政策

河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想要停薪留职是可以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的,并且在离岗期间,继续在原单位参与社会保险、工资和医疗等待遇,具体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实施。

对于明确想要回来的员工,如果当时原工作岗位还有空缺,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如果原岗位已经饱和,可以暂时超出岗位的聘用岗位,再逐步消化。相应的,如果离岗创业的员工提出想要和原单位接触聘用合同,原单位应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员工提出想要提前返岗的,也可以提前返回到原岗位,如果离岗创业期已经到了,员工没有正当理由并且不按照规定返回,那么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河北省事业单位离职创业规定

1、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 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全和丧菱费规定。

  2、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判、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第法抓外理。

  3、关于岗位和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

  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 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台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

  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 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4、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订立离岗协议。

  单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 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

  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 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 合同。

  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 明确收益分配内容。

河北省事业单位创业留职不停薪

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停薪留职的期限问题。过去停薪留职签订协议一般都明确期限和相关事项,按协议执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能再办理或延续停薪留职手续,原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辞职(辞聘)申请,按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河北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最新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申办程序是什么?

1.

个人申请。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2.

单位审核。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

3.

签订协议。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

4.

备案。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

河北省离岗创业具体规定

河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

  1、引进对象

  把我省重点发展的技术领域、专业学科以及战略支撑产业紧缺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对象。从2010年开始,用5-10年时间,支持和引进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2、入选“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待遇

  (1)加大资助力度。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

  (2)合理确定薪酬。对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的限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3)提供出入境、居留便利。

  (4)提供社会保障。

  (5)及时解决住房。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未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单位须为其提供临时周转住房一套,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6)妥善安置配偶及子女。

  (7)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8)为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创造条件。

  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闭队“巨人计划”政策

  1、引进对象

  “巨人”是指在创新创业团队主要支撑下,由团队核心领军人才组织管理、一大批技术管理人才緊集起来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十二五"时期,培养引进100名左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领军人才的凝聚下打造100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简称“巨人计划”)。

  2、享受待遇

  (1)财政税收支持措施。省财政给予200万元创新创业支持资金。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奖励给个人。

  (2)领军人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和项目经费支配权,购置仪器设备、耗材试剂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

  (3)财政资金、直接融资和银行货款给予优先支持。

  (4)在项目立项审批、经费资助、成果转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5)落实安居和医疗相关待遇。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财政给予3年周转房租金补贴;在环首都14县(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的,免费提供为期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其随迁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学和定居落户等事项,由当地政府妥善安置;解决医疗等待遇问题。

  三、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政策

  1、选拔对象

  省管优秀专家是我省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学科带头人,是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拔尖人才。

  2、享受待遇

  (1)政治待遇。由省委、省政府颁发“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荣誉证书,并予以表彰。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每月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贴。

  (3)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待遇。

  (4)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每两年安排15天左右的健康休养。

  (5)退休年龄可延长至65周岁。

  (6)建立完善“两院”院士对省管优秀专家的学术指导、培养和科研项目合作机制。

  (7)积极为省管优秀专家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资金支持。

  (8)建立学术休假制度。每年享受15天学术休假。支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到国外知名大学等学习深造。

  四、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政策

  1、选拔条件

  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科研工作,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备某种专业特长,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提供重要科学理论依据,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符合一定条件。

  2、享受待遇

  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选经省政府批准后,以省政府名义颁发《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证书,在职期间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贴200元,以及医疗保险、专家休假疗养等其它待遇。

  五、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政策

  1、选拔范围

  面向我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单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工程”瞄准国际、国内科技前沿,重点选拔能引领和支撑我省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待遇

  入选“国家百干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省财政发放工作岗位补贴。管理期内的“工程”人选特别优秀者,在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可以不占其所在市、部门的申报控制数额。管理期满的“工程”人选,在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时,经本专业知名专家推荐,可不占当年申报控制数额。“工程”人选所在单位定期安排体检、组织学术休假等,对人选的配偶、子女随迁调动、就学等给予照顾。

  六、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1、目标任务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重点支持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具有很好发展潜力和紧缺急需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遴选120名左右35岁以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技尖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

  2、支持措施

  (1)资金支持。由省财政拔付专项资助资金,自然科学领域每人毎年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人每年3万元。

  (2)政策倾斜。在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国家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重大科技专项时给予全力支持,申报省级相关项目时给予政策倾斜。由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给予重要岗位进行锻炼培养。

  (3)结对帮带。每名青年拔尖人才,确定2-3名同行业同领域的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等省内知名专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指导,吸收其参与重大项目,强化对其进行创新规律和创新方法的培训,以促进青年拔尖人才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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